(略)受(略)委托,对通州区潞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础
区)杨坨叁号地块安置房项目监理(二标段)进行公开招标,诚邀愿意参与该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工程概况
1.1
建设工程名称:通州区潞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础
区)杨坨叁号地块安置房项目监理(二标段)
1.2
招标单位:(略)
1.3
建设(略)
1.4
建筑面积:约183723.38
平方米
1.5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6
投资金额:约60049(略)
二、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2.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2.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且须为北京市房屋建筑抗震节能综合改造工程监理单位合格承包人名册中的入围单位(67
家);
2.3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2.4
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5
公司在近叁年内(2013
年3
月2
日至2016
年3
月3
日)
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2.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叁、投标报名
3.1
报名时间:2016
年 3
月 4
日至2016
年 3
月 9
日
上午9:30
至11:30
;下午1:30
至4:00
(北京时间)
3.2
报名(略)
座10
层1010
室。
四、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
(合格制/
有限数量制)。采用有限数量制的,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 7
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 7
家。
五、报名携带资料
①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②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③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④拟派本项目总监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及公司任命书原件;提供社保机构当月出具的的项目总监近一年的社保缴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⑤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除外)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及与原件保持一致的复印件1
份并加盖公章,不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将不予报名。
六、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北京(略)
座1010
室
(略)
电
话:(略)
传
真:(略)-206
日
期:
2016
年3
月4
日
备注:通州区潞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础区)后北营地块(含西南角地块和新增东北侧地块)安置房项目监理和通州区潞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础区)杨坨叁号地块安置房项目监理共四个标段,投标申请人最多可报名其中两个标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