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2016-2-24
项目名称:
中国神华数据中心网络安全防护体系项目(
第七包
威胁情报分析)(重新招标)
项目编号:
0714-EMTC03-5475/07
一、招标内容
1
、项目名称:
中国神华数据中心网络安全防护体系项目(
第七包
威胁情报分析)(重新招标)
2
、项目概述:
(略)受
(略)
委托,拟对
中国神华数据中心网络安全防护体系项目(
第七包
威胁情报分析)
重新招标。
3
、设备清单说明
中国神华数据中心网络安全防护体系项目(
第七包
威胁情报分析)
情况如下:
招标分包 | 编号 | 产物名称 | 单位 | 数量 |
第七包 | 1 | 威胁情报分析 | 套 | 1 |
二、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除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和服务的,性质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公司。
投标人的注册资金要求人民币
1000(略)(含
1000(略))及以上。
(
2
)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采购本次招标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
3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中相同包的投标。
(
4
)投标人须提供税务登记证书、有效的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和公司纳税证明(
2015
年
10
月
-12
月)(材料均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5
)投标人所投标的货物及服务如果不是投标人自己生产或制造的,则投标人应得到货物及服务的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所投标产物型号的唯一授权(提供授权书原件)。
(
6
)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叁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加盖公章)。
(
7
)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诚实的商业道德以及健全的财务制度。
(
8
)投标人必须向招标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招标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叁
、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和时间
投标人可从
2016
年
2
月
24
日至
2016
年
2
月
30
日止,每天上午
8:30-11:30
,下午
13:30-16: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略)
(北京市复兴路
17
号国海广场
A
座
2112
室)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售价为
200 (略)人民币(含电子文档),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时,购买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法人授权书原件;
请按下述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所购招标文件编号,然后将汇款单复印件、购买单位名称、详细通讯地址、(略)
EMS
方式将招标文件邮寄给投标人。
四
、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
、投标截止时间:
2016
年
3
月
16
日上午
9
:
30
时(北京时间)
2
、开标时间:
2016
年
3
月
16
日上午
9
:
30
时(北京时间)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略)
(略)
19
层会议室开标
。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六、联系方式及银行信息
招标机构名称
:
(略)
详细地址
:
北京市复兴路
17
号国海广场
A
座新中电大厦
邮
编
: 100036
联
系
人
:
曹小波
电
话
: (010) (略)/(略)
传
真
: (010) (略)
开户名称
:
(略)
人民币开户行
:
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
人民币账号
: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