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萨克斯坦阿斯塔纳市轻轨一期项目土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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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哈萨克斯坦阿斯塔纳市轻轨一期项目土建工程
招标已由 阿斯塔纳轻轨公司第1544号函
批准建设,业主为 哈萨克斯坦阿斯塔纳轻轨公司
,招标人为 (略)
,建设资金来自 中国国家开发银行贷款和业主自有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中国国家开发银行贷款占80%,业主自有资金占2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略)
哈萨克斯坦阿斯塔纳市
2.2
本标项目的建设规模: 全长22.4
公里,设18
个车站,全程高架,双线
2.3
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633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16
年4
月7
日
计划竣工日期:2017
年12
月31
日
其中:主体结构完成时间:2017
年6
月30
日
2.4
本招标项目的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5
招标范围包括:正线车站及区间的土建工程、安装工程及其他工作
注:本招标项目的详细资料在报名时免费领取。
2.5.1土建工程
2.5.1.1
建筑工程:包括图纸所示的全部内容。含车站公共区、设备区及附属工程的装修等。
2.5.1.2
结构工程:包括图纸所示的全部内容。包括并不限于以下等内容:各种梁及支座的制作、运输、架设、调试及梁场(含搅拌站)的接收、日常维护及使用完成后的移交工作。
2.5.1.3
站前广场:包括广场铺装、照明、休息设施、服务设施、景观、小品、绿化、喷灌、市政配套管线、车棚及近期交通接驳设施等。
2.5.2安装工程
2.5.2.1
车站外通信人孔制作。
2.5.2.2
综合接地和防雷接地。
2.5.2.3
在设备专业的督导和确认下进行管路、线槽、孔洞、防水套管等的预留预埋和设备基础的混凝土浇筑(
含预埋件)
。
2.5.2.4
给排水和消防系统。
给排水系统包括区间和车站内的管道预埋、设备、洁具等需要完成本项目的全部工作内容。
消防系统包括车站和区间内除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贵础厂
)外所有需要完成本项目的全部工作。
2.5.3其他工作
2.5.3.1
总负责及协调、配合:履行施工现场总负责单位的职责,包括对招标人、其他承包人、工程师、勘察人、设计人的协调、配合工作。
2.5.3.2
专项工作:周边建(构)筑物保护,围挡范围内现有管线保护,围挡范围内临时用地使用及恢复,交通导改,园林绿化,与专项工作相关产权单位的协调配合等工程或事务。
3.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1资质条件: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以上
资质证书。
3.2项目经理资格: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铁路工程
或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一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高级技术职称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本);至少担任过一项类似工程项目经理职务;与本单位有社会保险关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财务要求:
近叁年(
2012
年度至2014
年度)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4信誉要求: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在最近叁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3.5其他要求:
3.5.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司法人营业执照;
3.5.2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投标期间未发生被有关部门暂扣情况;
3.5.3
至少具有一项竣工验收日期在
201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的类似工程业绩;
3.5.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注:
类似工程是指:施工方法、结构形式、使用功能基本相同或相近,建筑规模基本相等或以上的轨道交通工程。
3.6联合体: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
年 2
月 24
日至2016
年
2
月 29
日,每日上午9
时至11
时,下午13
时至16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北京(略)302华腾大厦21层
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报名。
5.
联系
方式
(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北京(略)
地
址:北京(略)
金融街19号 B座15层
松叁区甲302华腾大厦21层
邮
编:100032
邮
编:100021
(略)
(略)
电
话:(略)
电
话:(略)-814、815
电子(略)
电子(略)
2016
年 2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