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名称:(略)
2016
年度互感器销售供货入围招标
招标编号:
0768-1640CSIMCN010
(略)
(略)
招标人地址:
北京(略)
号
招标人
联系方式:
(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北京(略)
19
号院
1
号楼五层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略)
项目(略)
货物需求一览表(
对2016
年度互感器销售供货入围项目进行招标,此次招标为框架入围招标,仅约定货物的单价
):
序号
| 货物名称
|
1
| 低压电流互感器 LQG-0.66
|
2
| 低压电流互感器 LMK2-0.66
|
3
| 低压电流互感器 LMK2-0.66
|
4
| 低压电流互感器 LMK2-0.66
|
5
| 电流互感器 LZZBJ9-10
|
6
| 电流互感器 LZZBJ9-10
|
7
| 电流互感器 LZZBJ9-10
|
8
| 电流互感器 LZZBJ9-10
|
9
| 电流互感器 LZZBJ9-10
|
10
| 电流互感器 LZZBJ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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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电流互感器 LZZBJ10-10&AS12/150B/2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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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电流互感器 LZZBJ9-10C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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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电压互感器 JDZ-10
|
简要技术要求
/
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
公开招标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上一年度纳税证明和开标前叁个月社保缴纳记录。
4
参加本项目活动前叁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相关声明。
5
投标人的投标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和环保标准;如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的投标产物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则投标人的投标产物必须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
6
投标人的资信证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加盖提供报告单位公章),或开标前叁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7
如果投标人按照合同提供的货物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投标人应得到货物制造商或总代理商同意其在本次投标中提供该货物的正式授权书原件。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6
年
4
月
1
日至
2015
年
4
月
8
日
(
节假日除外
),
上午
9:00
至
11:00
;下午
1:00
至
4:00
(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发售(略)
19
号院
1
号楼五层
招标文件售价:
500(略)人民币
/
包。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截止时间:
2016
年
4
月
22
日
10
时
00
分
开标时间:
2016
年
4
月
22
日
10
时
00
分
开标(略)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总分为
100
分
,
商务部分(
30
分)、技术部分(
40
分)、评标价格(
30
分),评分标准见招标文件。
备注:
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
、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经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3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携带年审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有效的税务登记证书、有效的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法定代表人对本项目唯一项目负责人的授权书、项目负责人身份证,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略)
二〇一六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