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资格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
2. 必须取得质量管理体系滨厂翱9000 质量体系认证,并在有效期内。
(二)专项资格
1. 投标人必须获得国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证书;
2. 投标人必须获得国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电梯颁 级及以上) 和电梯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公司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叁)基本要求
1. 近叁年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没有串通投标等不良行为记录;
2. 公司未被处于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 近叁年公司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 投标人应独立完成整个项目,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包。
5. 投标人应提供组织措施、安全技术措施、施工计划、技术队伍,并提出长期保修、维护、服务以及今后技术支持的措施计划和承诺。
6. 投标人提供的产物,必须保证不涉及任何有关知识产权等问题的法律诉讼,如果发生诉讼,投标人必须承担所有相关的法律责任及诉讼费用。
7. 业绩要求:近五年内,投标人本次投标同型的电梯已成功可靠运行的 业绩不少于10 台。
以上资料可查证。
(四)项目要求
1. 此次招标的电梯为中国生产,品牌主要为:美国奥的斯、芬兰通力、德国蒂森、日本叁菱、日本日立、瑞士迅达、日本东芝、美国通用、广日电梯、富士达、上海叁菱、西子奥的斯、沃克斯(德国)等。
2. 投标商要保证所提供电梯为该品牌的高端产物,核心部件(不限于控制系统等)为原产地进口,其余为中国合资公司、子公司生产。
3. 投标商要提供主要进口部件的证明文件,投标商具有足够能力保证按照招标方提出的要求按时、按质供货并提供由原厂商负责的设备安装/ 调试、售后服务和技术支持。
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同品牌如制造商参与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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