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广播录音智能处理系统采购项目(二次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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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
就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广播录音智能处理系统采购项目(二次招标)
(招标编号:厂搁惭颁-窜叠-201527
)所需的设备及服务进行招标,现邀请具有提供目标产物能力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业主为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
,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
,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为(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2、招标范围
2.1
采购内容:
广播录音智能处理系统
,对广播信号中指定的内容进行识别、处理,具体技术指标见技术规范书。
2.2
采购规模:
广播录音智能处理系统
1
套。
2.3
交货期:自合同签订后六个月内交货。
2.4
交货(略)
2.5
保修期:免费保修期自终验合格之日起至少叁年。
3、资格要求
(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公司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公司;
(2)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投标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5)
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招投标活动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6)
投标人应是所投产物的生产商或由原厂商指定的销售代理商;如是代理商则须具有所投产物原厂商在中国境内的代理资格,并获得原厂商对所投产物型号的唯一授权(原件)(唯一代理授权文件必须为中文版本,如为外文版本需提供翻译版本并加盖设备制造商(原厂)公章);
(7)
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和招标人有关招标的规定;
(8)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的方法
。
5、获取招标文件
凡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持投标人营业执照、基本账户信息函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和鲍
盘
于 2016
年 2
月22
日至2016
年
3
月
14
日
,北京时间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3
时00
分至16
时 30
分(法定工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向招标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捌百(略)整(¥800(略)
)
,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略)
号普天大厦1314
室)
。
招标文件如需邮寄,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并另加邮费每套人民币 30 (略)。招标人在收款后 2
个工作日内寄出。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
年3
月15
日上午 9
时 00
分
,提交到北京(略)
号二层226
会议室(路南,白色楼)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本次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 北京(略)
号二层226
会议室(路南,白色楼)
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准时参加。(开标地址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7、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略)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北京(略)
号普天大厦1314
室
(略)
(略)
(略)
、(略)
传真: (略)
电子(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日期: 2016
年
2
月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