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受(略)委托,为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感兴趣的潜(略)。
项目名称
:凯里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机电设备调试工程
招标人名称:
(略)
招标人地址:
北京(略)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的范围和内容:
1. 招标范围:2台×400吨/日垃圾焚烧炉配一台12MW汽轮发电机组。
2. 招标内容: 本工程2台×400吨/日垃圾焚烧炉配一台12MW汽轮发电机组的分系统和整套启动调试工作、全厂公用(卸油输油、垃圾池、垃圾给料、水、气、汽、油、风、烟、灰、渣、尘、暖通系统等)系统的全部调试工作及试生产期调试项目。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并具备
承担本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
:
1)
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
5
年内无合同违约行为。
2)
投标人应具备火电工程类丙级调试及以上资质
等级。
3)
具有
12MW
或以上发电机组工程的调试业绩。有垃圾发电项目的调试业绩者优先。
4)
投标人近
5
年来有无重大安全事故和重大质量事故的情况。
5)
应通过
ISO9001:2000
质量体系认证。
6)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应包括下列资料:
a)
公司法人营业执照;
包括被授权人的联系方式等资料。
b)
证明具备投标资格的原始文件及复印件(资质等级、
ISO9001
认证证书。)
c)
提供在近
5
年完成的
垃圾发电项目或
12MW
以上机组
的合同文本复印件,及其履行情况和现在正在履行的合同情况,以及近叁年质量回访记录。
d)
提供单位财务状况,包括近
3
年经过审计的主要财务报表。
e)
近
2
年涉及诉讼的资料或不存在任何诉讼情况的声明函。
f)
经过上级主管部门确认的近叁年没有发生过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的证
明材料。
g)
近
5
年的获奖情况(省级、国家级优秀公司、优质工程、重合同守信用公司等)。
2.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1) 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 联合体各方不得在本项目中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
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安装,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投标单位报名时间:
2016年09月30日至2016年10月8日,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13
时至
16
时。
报名(略)
北京(略)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6年09月30日至2016年10月8日,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13
时至
16
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略)
北京(略)
招标文件售价:(略)/套(售后不退)(略)人民币。
联系(略)
:(略)-8058
传真:
(略)-8002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1. 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盖章或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盖章;
2.公司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略)
2016年0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