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北京市公安消防总队2017年高点监控系统维护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
北京市公安消防总队2017年高点监控系统维护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BJXF-2016-093(Z)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略)
项目联系(略)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略)消防局
地址:北京(略)
联系方式:路警官 (略)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简要说明: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2)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3) 投标人须符合《财政部对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相关要求;
二、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及地点: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2016年09月28日 17:02 至 2016年10月08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谈判文件(略)
叁、其它补充事宜:
四、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略)
项目联系(略)
五、谈判方式文件及售价等:
(略)
获取谈判文件方式:上门领取
(略)
谈判文件发售起、止时间:2016年09月28日 17:04 至 2016年10月08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谈判时间:2016年10月09日 15:3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10月09日 15:3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北京(略)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6年10月09日 15:30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北京(略)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使用信用记录结果、扶持中小公司及监狱公司发展,鼓励节能环保产物,支持自主创新,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落实情况详见招标文件。
七、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高点监控维护工程师需具有高空作业证,至少1名。
2、每季度至少现场对每个高点监控摄像机进行1次清洁保养,含镜头、摄像机、防护罩、云台、基座、设备箱及所有线路路由设备。
3、每天至少进行一次摄像机及图像平台检测,排除隐患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