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附属用房改造项目
资格预审报名公告
1.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本工程名称:(略)附属用房改造项目
1.2
本工程的建设规模:建筑面积 6854
平方米。
1.3
本分包工程的建设(略)
燃煤锅炉房院内
1.4
本分包工程的计划工期:60
日历天
1.5
本分包工程的标段划分(如果有): /
1.6
招标范围:引风机房、灰库、煤库、渣库、氨气控制室、门卫室等部位土建、装饰装修改造工程,室外路面铲除与新做工程,园林绿化、市政工程,烟囱翻新工程,电气仪表工程,暖通、给排水、消防、视频监控工程,钢结构工程。具体施工内容以施工图为准。
1.7
其他 /
2. 申请人资格要求
2.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公司资质3
级及以上,且具有装饰装修公司资质壹级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叠
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公司近3
年内有承建过同类工程且竣工验收的业绩。
2.2
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 (合格制/
有限数量制)。采用有限数量制的,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 7
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 7
家。
截止报名时间止,若申请人少于7
家时,资格预审直接转成资格后审,已经申请报名的所有申请人将直接进入招标阶段。
4. 申请报名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 2016
年 9
月 27
日至 2016
年 9
月30
日,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13
时至 16
时(
北京时间,下同)
,在北京(略)
号(略)412
室持如下文件进行投标报名。
(1
)公司营业执照副本(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
)税务登记证书(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
)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
)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5
)公司资质证书副本(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6
)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及安全叠
本(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7
)报名人应为项目经理本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及项目经理本人的法定代表人正本授权委托书;
注:购买标书时请携带以上材料,原件现场审核后归还,复印件招标代理机构留存。
5.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时间、地点待定。
6. 联系方式
(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3
号,100020
(略)
(略)
传 真:(略)
电子(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