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飞行区笔础笔滨灯具采购项目
已由(略)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略)
,建设资金来自公司自筹
,比选人为(略)
。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1.2. 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1.2.1. 项目概述
需采购两套笔础笔滨灯具对现有19、18搁方向笔础笔滨灯具进行更换。
1.2.2. 服务内容要求及标准
服务要求:
1. 乙方需配合甲方的PAPI灯具安装、调试工作。
2. 质保3年,质保期内乙方提供免费维修服务。
3. 乙方需承诺,自合同生效起,10年内能够提供甲方所购PAPI灯具的备件。
4. 供货周期:3个月。
投标公司资质(满足下列一个条件即可)要求:
1. 乙方为生产厂商;
2. 乙方为持有生产厂商授权书的经销商或代理商;
3. 乙方持有生产厂商同意供货承诺书;
4. 注册资本:300万以上。
5. 参选的PAPI灯产物应至少在两家4E或4F级机场具备销售及使用的业绩。
1.2.3. 价格费用构成
本次比选采用最低价中选的方式,即在所报货物的品牌、型号、规格满足比选条件的基础上,总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中选。
本项目拦标价为48万人民币。
1.3. 联系方式
比选人:(略)
公告报名时间:2016年9月20日至2016年9月27日
(略)
电子(略)
(略)
(请将所报项目名称、公司全称、营业执照电子件形式以及(略)
纪委举报(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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