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采购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审委员会按照比选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质要求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
。
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参与后续评审工作,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将不参与后续评审工作。
本次采购中,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资质条件,不满足任一条件,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1)
在中国境内登记注册(不包含港澳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承担本项目的经营许可,具有独立签订合同并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
(2)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注册资金不低于100
万人民币,成立时间不少于叁年;
(3)
参选供应商须是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咨询公司,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审计服务或管理咨询服务;
(4)
要求开具“审计费”或“审计服务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5)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近叁年的外部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6)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商业信誉,近叁年无重大违法纪录,与中国移动无严重违约情形,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7)
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与同一比选应答;
(8)
本采购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应答方式,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转包;
(9)
若未按比选公告第叁条要求的方式获取比选文件,比选文件将被拒收。
参选供应商应满足上述全部资格条件,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且与应答主体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