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受(略)的委托,对(略)第九水厂液氯运输车更新项目
进行国内公开
招标。现诚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
项目名称:(略)第九水厂液氯运输车更新项目
2.
招标编号:
3.
资金来源:公司自筹。
4.
招标内容:采购液氯运输车叁辆
5.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货物清单及技术规范
6.
交货时间:自合同签定之日起50日历天
。
7.
交货(略)
招标人指定地点(北京市)。
8.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9.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10.
合格的投标人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叁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非联合体独立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括“
危险品运输车辆
销售”
;
6)投标人在北京市内具有工商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或经营场所;并具有制造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
7)投标所投产物必须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已纳入国家汽车产物目录、北京市环境保护局的环保排放标准车型目录,获得3颁证书。交付用户后,能办理上牌手续;
8)投标人须具有近五年(2011年7月1日-2016年6月30日)经销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腐蚀品)3辆(含)以上业绩;(附购车合同)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1.
报名时间和(略)
时间: 2016
年9
月6
日至 2016
年9
月 12
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
(略)
报名需提供: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签字)
营业执照副本(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括“
危险品运输车辆销售
”
)、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叁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
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5年财务审计报告需附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2016年2月-4月份的纳税凭证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近叁年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原件加盖公章);
针对于本项目出具的制造厂家授权书。(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提供在北京具备售后服务能力的承诺(原件加盖公章)。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及费用:
时间: 2016
年9
月6
日至 2016
年9
月12
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
(略)
(略)/本
14.投标截止
时间: 2016
年9
月27
日13:30
(北京时间),递交(略)
15. 开标截止时间: 2016
年9
月27
日13:30
(北京时间)
开标(略)北京(略)
。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16. 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与(略)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17. (略)
地址:北京(略)
(略)
18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北京(略)
(略)
2016年
9
月
6
日
(略)受(略)的委托,对(略)第九水厂液氯运输车更新项目
进行国内公开
招标。现诚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
原公告
10.
合格的投标人要求:
6)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非联合体独立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括“
危险品运输车辆
销售”
;
现更正为
6)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非联合体独立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括“
汽车
销售”
;
二、其他内容不变
(略)
2016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