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受(略)委托,对
“北京地铁
2
号线、
8
号线、
10
号线、
13
号线安检法制宣传点建设”项目所需的有关货物和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北京地铁
2
号线、
8
号线、
10
号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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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线安检法制宣传点建设
二、项目概况:
为落实北京地铁运营有限公司《地铁公司
2016
年治安保卫工作要点》(地保卫文〔
2016
〕
46
号),推进安检法制宣传点建设
,
《对于印发
<
地铁公司
2015
年安检宣传月工作方案
>
的通知》(地保卫文〔
2015
〕
209
号)中对于在车站设立一批安检法制宣传点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强化地铁安检法制宣传工作,通过在安检点明确安检区域划分、张贴宣传标语海报、设置普法宣传台等措施,逐步形成集安检、法制宣传于一体的规范化安检点新模式,根据《安检点法制宣传规范》,对(略)所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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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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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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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线安检点进行安检法治宣传改造。
通过对安检点法治宣传的改造,安检区域划分及引导箭头可以正确引导客流有序通过安检,加强对大客流的控制及疏导,有效限流。减少因秩序混乱引起突发事件发生。在乘客通过安检点过程,通过宣传海报、宣传走廊、宣传标语对乘客进行立体式的法治宣传,让乘客有意识自觉进行安检。设立普法宣传台重点向不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的乘客进行宣传。进一步加强依法安检宣传有法可依。地铁安检能大幅度减少地铁治安和刑事案件的发生,也能降低恐怖袭击事件发生的概率。
叁、资金来源及到位情况:公司运营成本,已到位。
四、投标人资格: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承担本项目相应能力的本国公司;
2
、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少于2000(略);
3
、投标人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
、投标人应具有滨厂翱9001
质量体系认证;
5
、投标人具有单个合同所含相关辅助设备设施(含客流引导带、各类标志标识或灯箱等)类金额不低于200(略)的供货经验。
6
、投标人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五、购买招标文件:
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持:(
1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
2
)安全生产许可证
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
3
)
ISO9001
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
4
)
经办人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于2016
年9
月1
日至2016
年9
月5
日(公休日除外),每日
9:00 ~11:30
或
13:30~16:00
到北京(略)
6
号楼
0188
房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2000(略),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六、投标时间:2016年9
月21
日
8:30-9:00
七、开标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9月21日
9:00
。
八、投标、开标(略)
6
号楼
0188
房((略))。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略)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略)
6
号楼
0188
房
联
系
人:胡丹艳
电
话:
(略)/5823-223
、
868
传
真:
(略)
(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