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应答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2
、具有(略)站截图资料。
2.3
、具备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甲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证书。
2.4
、必须提供近
2
年(
2014
年、
2015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证明近两年无连续亏损,净资产为正值。资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或处于破产状态。
2.5
、应答人注册资本不低于
200(略),如果注册资本为外币,则按照提交截止日(常用做法)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
2.6
、应提供核发税务机构开具的涉税证明。或应提供近叁个月缴纳的税票(银行扣税回单)复印件、《纳税申报表》(按照投标项目应税性质,提供相应税种)、银行流水单,单据均需加盖应答人公司公章或财务章,
3
者必须同时提供。如果为零申报的情况,仍需提供《纳税申报表》,无需提供银行回单及流水单。其中公司所得税按季度预缴的公司,提供上一季度的预缴申报表。
2.7
、应答人在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2.8
、近
3
年(
2013-2015
年)代理中标的较大型(预估规模
1.5(略))以上的土建项目及市政园林(预估规模
500(略)以上)项目至少各
1
个,其他与土建有关的专业项目至少
1
个,(提供合同复印件关键页,至少包括首页、合同金额和签字盖章页)
合同原件备查。
应答人应提供业绩所涉及的合同主体单位(略)
2.9
、应答人信誉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近
3
年内与中国移动北京公司发生过因应答人原因引起的合同纠纷、仲裁、诉讼和弄虚作假的;以往合作过程中出现过因应答人原因导致的严重错误(重大质量事故、不按规定签署合同或合同终止、一年内出现
2
次(含)以上质量问题);存在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存在违法、违规记录,造假记录等。
2.10
、提供《信誉声明承诺书》(按中国移动北京公司提供的模板),并盖公司章。
2.11
、具有工程建设类执业注册资格或者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专职人员不少于
20
人,其中具有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人员不少于
2
人。
2.12
、项目经理须附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
2.13
、法定代表人、技术经济负责人、财会人员为本单位专职人员,其中技术经济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或者相应执业注册资格并有
10
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的经验。
2.14
、应答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应答。
2.15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以上“供应商资格要求
”均需提供证明文件,无证明文件视为不具备资格。
只对前来报名登记参加比选的供应商发放采购文件、组织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