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光伏电池组件供应商资格评审公告
为做好(略)(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招标采购工作,受集团公司委托,(略)现开展光伏电池组件
供应商资格评审工作,按照“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通过评审选择一定数量的供应商进入《(略)合格供应商名录》,评审结果将作为招标采购资格评审结果使用。
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告,请有意愿且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按公告要求提交相应资料。
(略)
序号
| (略)名称 |
1
| 单晶光伏电池组件
|
2
| 多晶光伏电池组件
|
3
| 双玻光伏电池组件
|
二、申报原则
1
.参加申报的供应商遵循自愿原则。
2(略)。
叁、申报条件
(一)通用条件
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2.
具有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记录;
3.
提供2014
年、2015
年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4.
具有与其申报产物相适应的设计、加工、检测能力和完善质量保证体系;
5.
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6.
申报产物性能优良,在同行业中业绩良好;
7.
没有被国家行政机关责令停产、停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8.
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重大案件,未发生因其产物质量造成的重大安全事故;
9.
没有处在《(略)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办法》严重不良行为记录状态或被认定资格不合格处理期间。
(二)专用条件
1.
注册资金5000(略)(含)人民币以上;
2.
参加申报供应商应为产物制造商;
3.
申报产物必须通过产物认证(颁骋颁
、颁蚕颁
或笔颁颁颁
等);
4.
近3
年并网发电业绩(2013
年10
月1
日至本次申报截止日期止)
(1
)单晶光伏电池组件50惭奥辫
及以上。
(2
)多晶光伏电池组件100惭奥辫
及以上。
(3
)双玻光伏电池组件5惭奥辫
及以上。
四、评审原则
以业绩、公司规模、生产能力等为主要指标,综合考虑公司生产管理状况、合同执行情况以及售后服务等因素进行评价。
(略)的合格供应商。
五、申报资料文件
提交的申报资料文件必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工作时间:工作日8
:30-11
:30
、13
:30-17
:00
现场递交(略)
层电子商务部
七、其它
1
.无论是否通过资格审查,提交的申报资料(除必要原件外)均不予退还。
2
.
本次申报公告方不收取任何费用,申报方由于申报所发生的费用由申报方自行承担。
二○一六年十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