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理机构(略)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略)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资格审查方式:报名人数超过7家为资格预审,不超过7家(含)为资格后审。
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较高的
;
2)投标人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标法》二十二条之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叁)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招标活动前叁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投标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建设部颁发的建筑工程设计乙级资质和规划设计乙级资质(含)以上资质
5)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投标人应当遵从以下要求和规定:
(1)联合体成员应具有与所承担任务相适应的资质、人员、技术、设备、修复场所;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3)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4)联合体组成后不得再发生变化;
(5)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报名时间:2016年10月13日至2016年10月17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 ,节假日除外。
报名(略)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10月13日至2016年10月17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领取招标文件(略)
投标截止时间:暂定于2016年11月1日上午9时30分,最终日期以招标文件为准。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略)
(略)
联系方式:(略)
传真:(010)(略)
备注:请前来报名的投标单位携带:
1、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有效期内的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有效的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联合体投标需附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
4、近3年的类似项目中标通知书或合同1个(含)以上(原件及复印件);
5、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及近半年的社保证明;
6、税务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资料报名时均需携带原件以备查验,如已完成叁证合一登记则不需要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略)的建筑设计或规划设计类似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