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台区花乡纪家庙回迁安置房项目电梯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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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丰台区花乡纪家庙回迁安置房项目
已由 北京(略)
以丰发改投资字【2015
】25
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北京市乾景百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为 北京(略)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出资比例为100%
。
该整体工程建设所需的
电梯
设备供货与安装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 (略)
,现进行公开招标。
2.
本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招标项目名称 丰台区花乡纪家庙回迁安置房项目电梯工程
2.2
合同估算价
950 (略))
2.3
供货与安装地点 丰台区花乡纪家庙村
2.4
计划供货周期
90
日历天,计划安装工期 60
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
图纸范围内的全部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2.6
其他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并具备
承担本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营业执照;具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曳引式客梯颁
级(含)以上及无机房客体础
级(含)以上。具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颁
级(含)以上(安装、维修)。
。
3.2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不得
同时参加
本招标项目投标。
3.3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1
)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
)联合体各方不得在本项目中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
3.4
本次招标 接受
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
报名、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 10
月
9
日至 2016
年
10
月
14
日,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13
时至 16
时,在 北京(略)
号504 ,
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
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
授权委托书、
代理商经销商应出具制造厂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委托书原件、持有效的“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叁证合一的无此项)、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原件及复印件、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及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4.2 资格预审
文件每套售价 200 (略),售后不退。
备注说明: 如果潜在投标人少于 7
家(含),本工程招标可以由资格预审改为资格后审。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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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北京(略)
号
地
址:北京(略)
号504
邮
编: /
邮
编:
100010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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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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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略)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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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略)
电子(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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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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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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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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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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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 10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