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一
、
(略)受
(略)
的委托,对
新农合跨省就医结算与监管信息系统项目的监理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投
标人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新农合跨省就医结算与监管信息系统项目的监理服务
2、招 标 人:
(略)
3、项目(略)
北京市
4、服务周期: 服务为48个月。
本项目建设周期12个月,
质量保证期为36个月
。
5、项目规模:建设新农合跨省就医结算与监管信息系统的基础设施,包括主机、网络、存储和安全等相关部分,基础设施硬件设备另行采购;构建新农合数据交换平台,实现31个省份和62家医院与新农合跨省就医结算与监管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其他医院按属地化管理的原则,通过省级平台间接与新农合跨省就医结算与监管信息系统实现互联互通;建设跨省就医转诊子系统、跨省费用核查子系统、跨省费用结算子系统、新农合基金结算子系统、业务监管与决策支持子系统和新农合信息服务门户6个业务应用子系统;新建/修订4类标准规范,包括数据类标准、业务流程规范、接口规范和业务管理规范等内容。
叁、本招标项目为一个标段,主要招标内容如下:
新农合跨省就医结算与监管信息系统项目
所有建设内容的全程监理,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四
、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
2、投标人必须具备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甲级(工程监理)资质证书、具备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颁发的信息系统工程
甲级监理资质。
3、投标人必须具有自201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系统建设工程”监理的业绩【总
投资规模在
10
00万(略)
以(略)),且已竣工验收项目,需提供合同】。
4、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
3
年以上(含3年)
信息系统
工程监理服务经验(需提供合同),且具有电子信息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和注册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5、投标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条件,近叁年内没有被司法部门或行业管理部门查处以非法手段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和出现重大质量问题,其处罚规定尚未具有投标资格的;或虽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被依法取消投标资格但期限已满的;或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的、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但限制期限已满的;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6、
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中标后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与分包。
7、
投标人有限制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不良行为的,(略)。
8、招标人拒绝挂靠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如(略)、入围、中标资格,同时将对其作出相应处罚。
五
、
本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
的办法确定合格投标人。
六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
。
七
、
请具备主要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于2016年 9月29
日8:30至2016年
10
月10
日17:00时止,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资格证书、职称证书、业绩合同复印件至(略)(北京(略)
八、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10月18日上午09时30分前(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略)
(略)
(略)
(略)
联系(略)
地 址:
北京(略)
。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联系(略)
地 址:
北京(略)
对于
新农合跨省就医结算与监管信息系统项目监理服务
公开招标的补充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
新农合跨省就医结算与监管信息系统项目监理服务
采购单位名称:(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略)
联系方式:
(略)
首次公告时间:2016年09月29日
各投标单位:
现就我司组织的新农合跨省就医结算与监管信息系统项目监理服务招标文件及精品熟人妻一区二区三区四区不卡中购买招标文件时间的部分内容进行更改,具体如下:
原精品熟人妻一区二区三区四区不卡中“ 七、请具备主要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于2016年 9月29日8:30至2016年10月10日17:00时止,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资格证书、职称证书、业绩合同复印件至(略)(北京(略)
修改为:
七、请具备主要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于2016年 9月29日8:30至2016年10月12日17:00时止,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资格证书、职称证书、业绩合同复印件至(略)(北京(略)
除以上修改内容外原公告其余内容均不变。本通知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各投标方有约束力。
特此通知。
2016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