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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化气总站隐患治理(一期)已由北京燕山分公司批准立项,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燕山分公司,建设资金为技改技措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燕山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北京燕山分公司公司组织对该项目进行招标,现邀请国内合格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项目名称:液化气总站隐患治理(一期)
项目建设内容包括:
工程概况:
液化气总站为北京市消防局重点防火单位,燕化公司二级要害部门。由于建站时间比较早,受当时建站条件的限制,加之周转能力的扩大,存在多处火灾事故隐患,多次收到北京市消防局的火险整改通知书。通过本次搬迁改造,将从根本上根除液化气总站的安全事故隐患,从而保证总站日常生产的安全稳定运行。
主要内容:
储运厂东区利旧痴-705
、706
、708
、709
、痴-724
作为液化气的装车缓冲罐,共计1600尘
3
罐容,分别接收储运厂西区各品种液化气物料,搬迁利旧装卸车泵及压缩机,在东区惭罢翱
预留地,新增装车设施及配套系统,
将液化气分品种装车出厂,工业液化气的汽车出厂量为11
万吨/
年,
民用液化气的汽车出厂量为5
万吨/
年。相应配套管道、仪表、电气系统新建及改造施工。
1.2
建设(略)
1.3
计划工期:
液化气总站隐患治理(一期):
计划工期:2016年10
月20
日开工
至 2016
年12
月30
日中交
,总工期为 72
日历天。(实际开工日以下发的开工指令为准)。
1.4
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设计提出的技术要求以及招标人的相关要求。
1.5
招标范围:项目全部设计内容的施工。
1.7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8
标段划分:1
个标段。
液化气总站隐患治理(一期)全部设计内容施工。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2
持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化工石油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
2.3
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建筑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
2.4
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2.5 2013
年 1
月以来有同类(或类似)项目业绩。
2.6
项
目经理需具备机电专业 一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建筑施工公司
项目
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013
年 1
月以来
有同类(或类似)的项目经理执业业绩。
2.7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3.1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500(略),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购买形式:现金(需到财务部门开具凭证后到银行缴存)。
3.2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2016
年9
月27
日至2016
年10
月8
日,8:30-11:30,13:00-16:30
。
购买(略)
座422
房间。
3.3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须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1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等有效证件;
(2
)公司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副本复印件;
(3
)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
3.4
现场勘察:
招标人不集中组织现场勘察
,
投标人应自行前往现场踏勘,发生费用自理。
3.5
投标截止时间:2016
年10
月19
日9
:00
。
3.6
投标文件递交(略)
公司机关档案楼贵
座101
会议室)
。
3.7
开标时间:2016
年10
月19
日9
:00
。
3.8
开标(略)
公司机关档案楼贵
座101
会议室)
3.9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3.10
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它投标人保密。
3.11
招标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燕山分公司
地
址:北京(略)
号
邮
编: 102500
(略)
殷海涛
王雅莉
(略)
(略)
(略)
(8:30
至17
:00
时,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