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受(略)东城分局的委托,就内控制度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现接受具备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略)
(略)
地址:北京(略)
二、采购代理机构:(略)
(略)
地址:北京(略)
(略)
传真:(略)
叁、项目名称:内控制度项目
项目编号: BJJF-2016-1522
(略))。
用途:服务
采购数量:1项
服务需求:(略)东城分局内部控制规范建设工作需要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选定供应商一家。
四、合格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叁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投标人近两年须具有行政事业单位的内控规范建设经验;
(3) 凡受托为采购本次的服务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公司及相关联的附属机构,不得参加投标;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5) 投标单位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未经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次磋商;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及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2016年9月26日~2016年9月30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略)
(略)/本,不办理邮购,售后不退。
六、供应商报送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10月8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磋商时间:2016年10月8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报送文件和磋商(略)
七、项目(略)
联系(略)
八、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2016年9月26日~2016年9月30日
九、凡有意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须由其法人授权代表本人携带以下资料(每页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略)。
1、有效的公司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注:提供新版叁证合一营业执照的,可不提供税务登记证和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
2、投标人近两年行政事业单位的内控规范建设经验,合同复印件1份(合同复印件必须包含所承揽的服务内容页);
3、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
4、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略)
2016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