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内容:
北京市轨道交通房山线北延工程电动客车电气牵引系统招标项目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或业绩:
1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条件的城市轨道交通牵引传动与控制系统制造公司;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则该联合体的牵头方应满足以上要求。
2
、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3
、投标人应对本次招标的所有货物及服务进行投标,不可只对其中一项或几项进行投标。
4
、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时,除须满足本条款要求提供组成联合体的每一成员的资料外,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4.1
如联合体方式投标时,联合体成员中必须包括联合体牵头方和联合体技术总负责方,且联合体牵头方必须符合第1
条规定。如果联合体技术总负责方拟委托商务代理参与本项目,则联合体技术总负责方和此商务代理都应成为联合体成员。
4.2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署联合体声明及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应阐述该联合体对其所投项目的管理方式、工作流程、解决争议机制等,该声明及协议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4.3
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相应能力和相应资格,并且不得再单独以自己名义,或参加另外的联合体投同一个标。
5
、投标人应至少有一条的国内或国际轨道交通牵引系统供货业绩。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中一方拥有即可,需提供证明材料:如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合同(相关部分)复印件加盖公章,或用户证明原件。
叁、投标人需提交资料:
1
、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2
、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3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方需提交上述资料。
四、投标报名时间:2016
年09
月26
日 9:00
至 2016
年10
月8
日 16:00
五、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6
年09
月26
日 9:00
至 2016
年10
月8
日 16:00
六、招标文件售价:¥10000.00 (略)整(含招标用图)
七、招标文件购买(略)
号,(略)411
室
八、开标时间:2016
年10
月31
日 10:00
九、开标(略)
十、备注:投标人在投标前需在中国国际上完成注册。评标结果将在中国国际公示。
十一、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6
年10
月31
日 9:00
至 2016
年10
月31
日 10:00
十二、招标人联系地址:丰台区(略)
(略)
(略)
联系(略)
传真:(略)
电子(略)
十叁、招标人代理机构联系地址:北京(略)
号411
室
(略)
(略)
联系(略)
传真:(略)
电子(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