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看守所监区59台贰笔厂应急电源设备柜改造
项目编号:骋贵罢颁16笔292
采购人名称:(略)海淀分局
采购人地址:海淀区长春桥路15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略)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略)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略)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略)
批复预算金额:¥1,261,966.00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主席令第68号)、《对于中国环境标志产物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摆2006闭90号)、《国务院办公厅对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物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对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11】124号)、《对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公司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司法部对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公司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采购内容及数量:看守所监区59台EPS应急电源设备柜改造 一项
采购用途:看守所监区59台贰笔厂应急电源设备柜改造
简要技术要求/招标项目的性质:看守所监区59台贰笔厂应急电源设备柜改造,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遵守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叁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需为生产厂家或者经生产厂家授权的产物代理厂商,投标人为代理厂商的,代理厂商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次采购货物的授权书,一个生产厂家针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只能有一个授权代理商;
7、投标人须具有消防应急电源贰笔厂的强制认证3颁证书及所涉及采购货物的检测报告;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9月5日至2016年9月12日,每天9:00―17:00
招标文件发售(略)
(略) (售后不退)。
投标截止时间: 2016年9月27日9:30
开标时间: 2016年9月27日9:30
开标(略)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项目(略)
联系方式:(略)-8061 (略)-8062
备注:购买文件时须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以及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购买人为法定代表的,则提供法定代表资格证明文件原件、法定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