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石化机关服务中心和平街八区12号楼综合整治项目
施工单位公开比选公告
北京中外建工程管理
有限公司受
(略)
的委托,就
“国资委
石化机关服务中心和平街八区12号楼综合整治项目
”施工单位
进行国内公开
比选。
现接受
《中央国家机关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项目施工单位合格承包人名册》入册名单中的承包单位
报名参与
比选
。
1.
项目名称:国资委
石化机关服务中心和平街八区12号楼综合整治项目
2.工程概况:
2.1工程(略)
和平街八区12号楼
(略)
2.3建筑面积:2750平方米
2.4(略)
2.5资金性质: 财政拨款
3.投标人的资格:
3.1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叁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投标人应具有政府有权机关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3.6投标人已通过滨厂翱9000质量认证;
3.7投标人必须为
《北京市房屋建筑抗震节能综合改造工程施工单位合格承包人名册》(京建法〔2012〕7号附件2)中施工
入围
单位
和
中央国家机关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项目施工单位合格承包人名录增补
入围单位
。
4. 报名及领取比选文件须知:
4.1须由其拟派项目经理代表本人携带法人授权书及以下
4.1.1-4.1.8
文件(复印件每页须加盖投标人公章,需装订成两册)进行报名,未携带以下文件的将不能成为有效的投标报名单位,只有成为有效的报名单位方可领取本项目比选文件。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邮寄(含快递)、传真、电子邮件、电报、(略)
4.1.1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1.2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1.3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1.4项目经理资质: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以及由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的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担任项目经理的书面承诺;
4.1.5信誉要求:有良好的公司信誉,且在近叁年内(2013年5月17日至2016年5月16日)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无败诉行为记录,无不良行为记录。(附承诺书,格式自拟);
4.1.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人必须为项目经理);
4.1.7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1.8《北京(略)
4.2拟选投标人数量:7家
4.3时间:2016年5月19日至2016年5月23日9:00-16:00。
4.4(略)
4.5(略)
4.6
电子(略)
(略)
日期:2016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