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拟对
“合同档案整理服务”
项目进行比选。
一、比选内容:
“合同档案整理服务”
项目
二、合格服务商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承接该项目资质或服务能力的本国法人公司。
2、服务商须具备3年(含3年)以上从事档案整理等相关业务的服务经验,且有成功为其他公司完成档案整理服务的案例(以实际案例2个为例)。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服务商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
5、成交服务商必须与采购人直接签订服务合同。
6、对进入(略)不合格供应商目录及黑名单目录、不诚信供应商目录的或以往在(略)采购项目成交后,由于成交人责任而未签订或未履行合同的供应商,采购人有权拒绝其应答。
7、成交服务商提供所有方案的着作权与相关知识产权不侵犯第叁方知识产权等相关权利,且最终所有方案的着作权与相关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
8、采购单位在任何时候发现参评供应商提交的应答文件内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有权依法追究参评供应商的责任:
8.1、提供虚假的资料。
8.2、在实质性方面失实。
9、当事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参与比选。
叁、本次比选采用综合打分法。
四、发公告时间:2016年5月11日-2016年5月17日(北京时间)。
五、报名时间:2016年5月18日-2016年5月20日上午9:30分-11:30分;下午13:30分-16:30分(节假日除外)。
六、报名(略)
七、领取文件(略)
传真:(略)
电子(略)
(略)
八、领取比选文件时间和(略)
时间:2016年5月23日上午9:30分-11:30分;下午13:30分-16:30分(北京时间)。
(略)
九、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6年6
月7
日上午9:00点
(北京时间)。
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应答文件恕不接受(应答文件须密封并加盖公司公章递交)。
十、比选时间:
2016年6
月7
日上午9:00分
(北京时间)。
十一、递交应答文件(略)
十二、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与(略)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十叁、请参与本次比选的单位按时派1~3名代表参加,参加代表需持有参评人法定人代表授权书及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
(备注:以上时间根据文件审批情况进行调整)
(略)
2015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