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机场T1、T3自助柜员机项目招商延期公告
2016-4-28
北京首都国际机场一直致力于为旅客提供愉悦、舒适的出行体验,近年来先后荣获
ACI
亚太区最佳机场、
Skytrax
“中国最佳机场”等一系列国际殊荣。为进一步提升服务品质,补充完善旅客便利服务功能,现对首都机场航站楼内自助柜员机项目进行公开招商,欢迎符合以下资质(基本条件)的公司积极报名。
此次招商的自助柜员机(略)
1
号航站楼公共区一层到达出口与
3
号航站楼叁层公共区安检前。该项目规划开展自助柜员机服务
(
存取款一体机
)
。
资质要求/基本条件:
1
、符合中国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行业的经营管理规定,具有丰富国内外自助柜员机服务经验和行业必要的从业执照或资质,(略)时提供以下经营资格证照(均需在有效期内),审查通过后可领取招商文件:
(
1
)中资商业银行及其分支机构与外资银行营业性机构需提供: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叁证合一的营业执照)、金融许可证等相关行业许可证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
/
负责人身份证明(附件一)或法定代表人
/
负责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营业执照上没有法人的银行需提供负责人具备签署合同资格的承诺书。
(
2
)在中国依法注册的具有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信息技术外包服务、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业务流程外包服务、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知识流程外包服务的资质的公司法人需提供:
公司经营(生产)资格证明: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叁证合一的营业执照)、金融许可证等相关行业许可证并加盖公章;
公司经营(生产)税务证明:税务登记证(或叁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一般纳税人证明;
权益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一)或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所代理银行的此次招商位置的银行授权书、商标注册证或商标授权使用证明(如有)、品牌授权证明(如有);持有品牌独家经营权或区域独家经营权的,应一并提供相应法律保护文件或授权文件(如非品牌方直接授权,须提供可追溯至品牌方的多级授权文件);
注册资本金不少于人民币
1000(略);
至少连续经营同种类业务并依法纳税叁年;
有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其它需要提供的有关证件。
(
3
)提交行业必要的从业执照或资质;
2
、前叁年的经营活动中未出现政府有关部门认定的违法记录,商标侵权行为,虚假广告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等,且银行信用良好,无不良贷款记录;
3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前拥有
3
年以上业务经营管理经验;有相应的从业经历和良好的业绩;
4
、过去叁年经营活动中未受到政府部门对于涉嫌违法、商标侵权、虚假广告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通报。
报名时间:截至2016
年5
月16
日周一至周五9:00
~17
:00
(节假日除外)。
其他不明事宜,招商工作人员负责解释说明。
地 址:
北京市首都机场四纬路中国服务大厦
(略)
*
商业开发部
214
室
(略)
王女士
电 话:
(略) 传 真: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