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一、项目概况
根据(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建设”项目政府采购的相关要求,为顺利完成采购工作,按照《北京市招标投标条例》、《(略)固定资产采购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学院将通过比选方式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进行竞争评审,从中确定学院委托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二、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招标代理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专栏“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单”中
3.从事过高校政府采购代理业务,具有相关业绩
4.有固定办公场所
5.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6.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叁、报名及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请有意愿参加比选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按规定的时间及地点报名登记备案,逾期视为放弃该项目。同时,提供公司介绍信、报名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政府采购代理申请书》(附件)及如下公司资格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2)
5.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乙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以及招标机构已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专栏“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单”的网页截图。
6.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近3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7.近叁个月内公司正常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8.近叁年内公司经营活动没有重大违法情况的书面说明(原件);
9.与比选内容相关的其他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
以上文件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公章。
报名时间:截止2016年6月21号16:30
报名(略)
四、比选时间及地点
2016年6月22日9:00
(略)5号楼309(地址:朝阳区花家地街12号)
五、比选人信息
比选人:(略)
(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