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受(略)东城分局的委托,就出入境受理点设备购置项目组织国内公开招标。现接受具备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报名投标。
一、项目名称:出入境受理点设备购置项目
项目编号:叠闯闯贵-2016-219
二、(略)
(略)
地址:北京(略)
叁、招标代理机构:(略)
联 系 人:成志凯、蒙沫
地 址:北京(略)
电 话:(略)
传 真:(略)
四、招标内容: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1
| 针式打印机(回执单)
| 3
|
2
| 针式打印机(收费凭据)
| 3
|
3
| 条码阅读器
| 12
|
4
| 身份证读取仪
| 3
|
5
| 指纹仪
| 3
|
6
| 签名扫描仪
| 3
|
7
| 彩色摄像头
| 3
|
8
| 音箱
| 3
|
9
| 人像采集系统
| 3
|
10
| 电子港澳台证件阅读机芯片阅读器
| 3
|
11
| 验钞机
| 6
|
12
| 打印机&苍产蝉辫;
| 18
|
13
| 电脑
| 9
|
14
| 专用绘图电脑(含正版操作系统)
| 1
|
15
| 签注(卡式)自助一体机
| 2
|
16
| 电脑
| 16
|
1 7
| 复印机
| 9
|
1 8
| 激光打印机&苍产蝉辫;
| 15
|
1 9
| 便携计算机
| 20
|
20
| | 15
|
2 1
| 碎纸机
| 23
|
2 2
| 相机
| 10
|
(详见招标文件)
(略))
五、合格的投标人: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叁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时根据东检发【2014】46号文件要求提供检察院开具的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叁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文件;
3、凡受托为本次招标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公司及相关联的附属机构,不得参加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5月31日至2016年6月7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略)
(略)/本,不办理邮购,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6月2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投标及开标(略)
九、精品熟人妻一区二区三区四区不卡期限:2016年5月31日至2016年6月7日
十、凡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由其法人授权代表携带以下资料文件(每页须加盖投标人公章),(略)买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1、 有效的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注:新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可不提供后两项。
2、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的授权)(原件);
3、 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略)
2016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