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注:投标人在报名时应提交下述资料:
1.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 国家有相关要求的,须提供生产厂家国家有关行业管理部门颁发的生产资质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 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 生产厂家 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 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6. 提供 本项目所涉及的 产物国家强制性产物认证证书(3颁 ) 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7. 近叁年(2012-2014 )的经 过会计师 事务所 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 财务报表(含负债表)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8. 提供五个及以上 生产厂家 近叁年同类工程业绩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9. 最近叁年内(2012 年12 月-2015 年12 月) 的完税证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原件;
10. 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需提供本项目所涉及的设备的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正式授权书(原件);
11.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分公司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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