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格申请人及其投标产物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公司法人,并具备承担供应本项目货物的能力。
2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项目编号的申请。
3
)申请人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4
)
2012
年至今,申请人提供的同类设备
/
材料未因该设备
/
材料原因出现过事故(或出现
过事故,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5
)
2012
年至今,申请人在国内设备
/
材料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
批量退货(退货量占合同金额
10%
及以上)或严重影响施工,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
6
)
2012
年至今,在国内设备
/
材料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货物或图纸的交付拖延问题
而严重影响施工和工程进度,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
7
)
2012
年至今,在国内设备
/
材料招投标活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物运行过程
中,未受到通报批评或投诉。
8(略)器件检测设备的能力。
9
)申请人须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
10
)产物制造商应提供国家认可第叁方权威检测机构的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
叁、资格审查方式
合格投标人数量多于
3
家时,资格预审;合格投标人数量为
3
家时,资格后审;合格投标人数量不足
3
家则重新招标,资审文件及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1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
、报名起止时间:
2016
年
2
月
2
日至
2016
年
2
月
6
日上午
9
:
00
至
11:00
,下午
13:30
至
16:00
。
3
、报名(略)
10
号路桥大厦
611
室
五、现场报名需携带以下文件
1
)公司法人证明书及具有法人签名或盖章的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被委托人有效授权书、法人代表身份证、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
(注明所投项目名称及包段号)
2
)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及其他资质证书;
3
)近叁年工程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表、合同证明、有效运行证明文件等);
4
)投标人认为需提交的其他资料。
注: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各一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