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房山区琉陶路(京石高速公路—良常路)道路工程——电力隧道工程
已由北京(略)
[2016]021
号批准建设。
招
标
人:
(略)
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略)
2.2
招标范围:
新修道路
2739
米
及图纸内全部工作内容。
2.3(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拟参加本次工程投标的施工单位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壹级(含壹级)以上资质,公司营业执照年检合格;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项目负责人须具市政专业壹级建造师证书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B
级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公司信誉良好,没有不良记录;非北京市投标人,须具备上级主管部门核发的入京施工备案审批手续证明文件。
4.
报名条件
4.1
各投标单位须在公告有效期内(
2016
年
1
月
27
日
—2016
年
2
月
1
日)持有效的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
ISO
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及安全
B
本、任命书、身份证及相关的证明资料的复印件,报名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等资料的复印件,其他有利于公司投标的证明资料文件等,(略)。
4.2
上述报名资料须装订成册,递交相同版本叁册,均须加盖投标报名单位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及项目负责人任命书格式自拟并须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名章。
4.3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有效(办公时间上午
9
:
00
~
11
:
30
;下午
13
:
30—16
:
00
,节假日休息),截止日期为
2016
年
2
月
1
日。
4.4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
本工程招标仅接受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报名、(略)
备注:1
、本次招标有效报名期间报名合格投标人数量多于7
家(不含)采用资格预审方式,少于7
家(含)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
、(略)阶段必要合格条件审查的投标人,请在接到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知后,
在
北京房山区良乡隆曦园甲16
号楼401
室
持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及本人有效的身份证件购买招标相关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 3
、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
售
后不退,发售时间另行通知。
5.
报名地址及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略)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址:
北京房山区良乡隆曦园甲16
号楼401
室
(略)
联系(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