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房山区琉陶路(京石高速公路—良常路)道路工程——电力隧道工程
已由北京(略)
[2016]021
号批准建设。
招
标
人:
(略)
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略)
2.2
招标范围:
新修道路
2739
米
及图纸内全部监理工作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拟参加本次工程投标的施工单位须具备市政工程监理甲级及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公司营业执照年检合格;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任命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专业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并且符合北京市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
报名条件
4.1
各投标单位须在公告有效期内(
2016
年
1
月
27
日
—2016
年
2
月
1
日)持有效的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ISO
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总监理工程师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专业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及任命书、身份证,报名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等资料的复印件,其他有利于公司投标的证明资料文件等,(略)。
4.2
上述报名资料须装订成册,递交相同版本叁册,均须加盖投标报名单位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及项目负责人任命书格式自拟并须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名章。
4.3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有效(办公时间上午
9
:
00
~
11
:
30
;下午
13
:
30—16
:
00
,节假日休息),截止日期为
2016
年
2
月
1
日。
4.4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
本工程招标仅接受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报名、(略)
4.6
本项目《招标文件
》售
后不退,发售时间另行通知。
5.
报名地址及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略)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址:
北京房山区良乡隆曦园甲16
号楼401
室
(略)
联系(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