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拟对“员工身心健康管理计划”项目进行比选。
一、比选内容:员工身心健康管理计划
二、服务商资格条件
1、合格的服务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公司。
(略))以上。
3、服务商需具备3年(含3年)以上贰础笔服务管理经验。
4、服务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2年(含2年)以上贰础笔服务管理工作经验,且具备两个以上大型公司贰础笔项目负责人管理经验;其他项目组成员须具备1年(含1年)以上贰础笔工作经验。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6、服务商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
7、成交服务商必须与采购人直接签订服务合同。
叁、本次比选采用综合打分法。
四、发公告时间:2016年1月5日-2016年1月11日(北京时间)。
五、报名及领取文件时间:2016年1月12日―2016年1月14日的上午9:00点至下午16:30截止(北京时间)。
(略)
六、报名(略)
七、领取文件(略)
传真:(略)
电子(略)
(略)
九、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6年1月21日上午9:00点
(北京时间),
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应答文件恕不接受(应答文件须密封并加盖公司公章递交)。
十、比选时间:
2016年1月21日上午9:00点
(北京时间)。
十一、递交应答文件(略)
十二、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与(略)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十叁、请参与本次比选的单位按时派1~3名代表参加,参加代表需持有参评人法定人代表授权书及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
(备注:以上时间根据文件审批情况进行调整)
(略)
2016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