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2018年营业厅引商入店项目
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略)2018年营业厅引商入店项目(项目编号:颁驰齿2018-窜叠-齿闯顿齿084),比选人为(略),招标代理机构为(略)。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按照《对于加强自有营业厅驻店商和外包商运营管理工作的通知》(中电信(2014)209号文),现对电信营业厅进行招商。
1.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
1.3标包划分
本项目划分四个标包。
标包 | 厅店名称 | 驻店商占地面积(㎡) | 中选人数量 | 中选情况 |
1 | 中山北路营业厅二楼 | 4.2 | 2 | 第一名 |
2.4 | 第二名 |
2 | 前进东路铁路叁分局营业厅 | 4.2 | 2 | 第一名 |
3 | 第二名 |
3 | 叁道岭新华路营业厅 | 3.6 | 2 | 第一名 |
2.4 | 第二名 |
4 | 伊吾县振新东路营业厅 | 1.4 | 2 | 第一名 |
1 | 第二名 |
1.5中选情况
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可兼投兼中。
1.6资金来源:招标人自筹。
1.7技术要求:相关详细内容见第五章技术规范书中的具体要求。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 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参选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必须提供经年检的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代办电信业务或手机、手机配件销售或场地租赁)、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若“叁证合一”须提供有效的新版营业执照;
2.1.2参选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体资格,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证明文件指:由主管税务机关在其《税务登记证》副本上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横条章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查询地址和证明截图或提供其他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1.5若分公司代表总公司参选的,须提供合法有效的针对本项目的相关授权证明文件(须明确相关授权及权利义务)。(加盖总公司及分公司单位公章)。
2.2 财务要求:2017年度年度财务报表或经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2.3 业绩要求:参选人须提供2016年以来类似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等证明文件,须包括合同关键页、金额页、签章页,否则一律不予认可,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无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有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至少一份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证明材料不全无法确定为本项目类似业绩,不予认可。所提供的合同原件备查,如评选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略)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复印件加盖公章)。
2.4 参选人须提供近三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说明,并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加盖单位公章)。
2.5 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6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参选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 参选人被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3) 参选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 参选人在最近三年内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
(5) 参选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的;
(6) 参选人在与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7) 参选产物(略)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2.7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申请。
2.8 参选产物资格要求:无。
2.9 参选产物制造商资格要求:无。
2.1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2.11 参选人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资质材料等证明文件均须在有效期内,否则按未提供处理。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叁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
4.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18年9月14日至2018年9月17日,每日北京时间上午10时30分至13时00分,下午15时30至18时00分。
4.2 比选文件获取地点:乌鲁木齐市中亚南路20号电信培训中心3号楼4层C413室。
4.3 比选文件获取方式:潜在参选人应委托经办人携带下述文件向招标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比选文件(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1) 比选文件购买登记表(见公告附件);
(2) 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 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 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5)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
(6) 开票信息并加盖财务专用章。
(略)人民币,售后不退。
5. 参选文件的递交
5.1 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18年9月21日上午10时30分。
5.2 参选文件递交地点:新疆哈密市中山路17号(略)3楼302会议室。
5.3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比选人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 出现以下情形时,比选人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5.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 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 未按照本比选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 【样品的递交】
6.1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无。
7. 参选人注册
7.1 参选人须(略)完成供应商注册。
7.2 注册网址:(略)”。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同时且仅(略)(略)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 联系方式
比 选 人:(略)
代理机构:(略)
地 址:北京(略)
邮 编:100025
(略)
(略)
电子邮件:(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2018年9月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