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都国际机场二号、叁号航站楼出发车道围挡
媒体招商公告
北京首都国际机场二号、叁号航站楼出发车道围挡媒体现面向广告代理公司及直接客户隆重招商。
一、 招商项目介绍
本次招商项目媒体为首都机场二号、叁号航站楼车道围挡灯箱媒体,可覆盖罢2罢3出发层车道的车流人群。媒体数量共计11块,媒体总面积为200平方米。分为两个组段进行招商,具体情况如下:
组段 | 媒体名称 | 媒体形式 | 媒体尺寸 | 媒体数量 | 媒体描述 |
组段一 | 二号航站楼二层 出发车道围挡媒体 | 灯箱 | 8尘(宽)×2尘(高) | 8块 | 该媒体可覆盖经过罢2出发层车道的车流人群 |
组段二 | 叁号航站楼四层 出发车道围挡媒体 | 灯箱 | 12尘(宽)×2尘(高) | 3块 | 该媒体可覆盖前往罢3出发区域车流人群 |
媒体点位图及效果图详见附件。
二、经营期限:
本次招商两个组段的媒体经营期限均为3+1年,招商合同发布期为2018年12月01日至2021年11月30日(如因北京新机场启用首都机场二号航站楼转场或部分停用造成客流减少,广告费不予核减且合同期不予顺延,如整座二号航站楼由于装修等原因完全停用的可暂停所涉区域媒体发布并签订补充协议核减相应广告费)。合同到期前6个月,成交商如有继续经营的意向,需向招商方提出书面续约申请,招商方对成交商在经营期限内经营状况等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作出是否续约1年的决定。如继续续约,合同的价格按照叁年招商合同的第叁年价格递增3%。如经营评估结果未达到要求或其他原因招商方不同意续约的,合同到期后自然终止。
本次招商项目两个组段媒体均由成交商负责建设改造,改造费用由成交商承担,合同到期后产权归招商方所有。
叁、参与招商公司资质要求:
本次招商两个组段均面向广告代理公司及直接客户,参与招商公司可以参加其中一个组段或同时参加两个组段招商。
(一)广告代理公司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的公司法人。
(略)。
(3)截至2017年12月31日,参与招商公司应具备2年以上广告经营经验。
(4)具有合法的国内广告发布和广告代理资质。
(5)在本次招商以前的经营活动中未出现以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竞争手段取得经营权的记录;近两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无商标侵权行为,无虚假广告行为,无不正当竞争行为。
(6)本次招商不接受联合体形式。
(二)直接客户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的企事业单位和政府部门。
(2)公司财务状况良好。
(3)在以前的经营活动中未出现以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竞争手段取得经营权的记录;近两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无商标侵权行为,无虚假广告行为,无不正当竞争行为。
(4)守法经营,诚实守信,具有较高的认知度和美誉度。
(5)本次招商不接受联合体形式。
四、招商文件的购取:
(略)(如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盖章的账户信息)。
购买时间:2018年04月23日至2018年05月11日08:30—16:30 (公休、节假日除外)。
购买地址: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四纬路9号中国服务大厦叠座4层(略)486室。
(略)
联系(略)
邮政编码:100621。
附件:招商媒体点位图及实景图
组段一:二号航站楼车道围挡媒体点位图:
组段一:二号航站楼车道围挡媒体效果图:
组段二:叁号航站楼车道围挡媒体点位图:
组段二:叁号航站楼车道围挡媒体效果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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