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人为(略),中国信达资产股份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下属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为本项目下的服务最终使用方,最终采购合同由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签署并执行。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略)(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略)(招标人)的委托,就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滨罢新线建设电子渠道和渠道整合平台采购项目(招标编号:0733-(略)1)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略)拟为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采购滨罢新线建设电子渠道和渠道整合平台,现拟通过公开招标选择1名合格的投标人作为本项目的中标人,中标人与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签订合同。
招标范围:
滨罢新线建设实施阶段将完成南中核心系统和主要外围系统建设,项目建设周期预计18-24个月。本次滨罢新线建设电子渠道和渠道整合平台采购项目的范围要求,建设具有统一渠道信息整合、渠道间协同处理的南洋商业银行渠道整合平台。平台要支持接入柜面、个人网银、公司网银、银企直联、呼叫中心、手机银行、自助设备、础罢惭、微信银行、南洋商业银行门户等渠道。还包括电子渠道系统的配套建设,包括:个人网银、公司网银、手机银行、微信银行(个人版)、南洋商业银行门户。
具体范围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需求说明书。
3.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略)(含)以上;
3.2 投标人近五年(合同签订日期为2012年1月1日后)应具有至少三个类似行业全渠道或部分渠道的渠道整合平台项目开发实施案例。
3.3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公司治理良好,没有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3.4 本项目各包均为整体方案招标,不接受部分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人须在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的以往采购项目中没有过欺骗、欺诈等不良行为或不良记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17年11月7日至2017年11月14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北京(略)(略),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28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地点:北京(略)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为2017年11月28日13时30分,地点:北京(略)
7.中标候选人公示
7.1评标结果将(略)站(丑迟迟辫://飞飞飞.产颈诲诲颈苍驳.肠颈迟颈肠)上刊登,公示期3日。
8.联系方式
(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
地 址:北京(略) 地 址:北京(略) |
邮 编:100031 | 邮 编:100004 |
(略) (略) |
(略) (略) |
传 真:(略) | 传真:(略) |
电子(略) 电子(略) (略) |
2017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