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谈判公告(二次)
1. 谈判内容
(略)受(略)委托,就(略)建设工程监理入围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择优选择符合要求的入围单位。现邀请符合要求的专业单位参加谈判。
2. 项目概2.1项目业主:(略)。2.2项目名称:(略)建设工程监理入围项目(二次)。2.3服务(略)
服务内容:(略)本部范围内的招标限额以下的监理工作,具体工作内容以发包人实际委托为准。2.5服务期限:服务期限暂定为12个月,发包人保留根据承包人实际工作表现提前终止或者延续服务期限的权利(自本合同第一次签订起,连同延续服务,累计不超过3年,即在签订该合同的1年基础上,可再延续2年)。
2.6质量要求:满足发包人的需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的规范要求。
2.7入围要求:将择优选取1家入围单位。3. 竞选人资格要求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2资质条件: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其以上资质。3.3业绩要求:近3年(2014年1月1日至今,下同)至少具有叁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建筑面积在10000平方米及以上公共建筑工程,下同)建筑工程监理业绩。3.4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近3年作为项目负责人至少承担过一个类似项目的监理工作。3.5信誉要求:无不良行为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无被禁止(略)
5. 竞选文件的递交5.1竞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竞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1月8日14时00分,地点为昆明(略)
8. 联系方式(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