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区礼贤镇农村污水治理工程笔笔笔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1. 采购条件本招标项目大兴区礼贤镇农村污水治理工程笔笔笔项目已由北京(略)
2. 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
大兴区礼贤镇农村污水治理工程笔笔笔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2.2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3项目概况
礼贤镇(略)
礼贤镇农村地区目前基础设施建设滞后,镇内目前无规划污水排水设施,村内污水多就地入渗或直排入河。为改善农村地区生态环境,本项目拟在礼贤镇农村地区新建污水收集管线、收集池及处理站。礼贤镇农村污水治理服务范围为礼贤镇的42个村庄,具体范围包括苑南村、西夹河村、西白疃村、东白疃村、河北头村、前杨各庄村、后杨各庄村、紫各庄村、小马坊村、平地村、内官庄村、黎明村、宏升村、昕升村、东安村、中心村、孙家营村、小刘各庄村、赵家园村、王庄、佃子村、龙头村、田家营村、东黄垡村、贺北村、东段家务、西段家务、伍各庄村、西梁各庄村、东梁各庄村、董各庄村、石柱子村、东夹河村、西里河村、祁各庄村、李各庄村、荆家务村、柏树庄村、王化庄村、礼贤一村、礼贤二村、礼贤叁村。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如下表所示:
序号 | 项目 | 单位 | 工程量 |
一 | 污水管线 | | |
1 | 污水管道 | km | 85.46 |
2 | 检查井 | 座 | 4041 |
3 | 截留井 | 座 | 183 |
4 | 路面拆除及修复 | m 2 | 127975 |
二 | 污水处理设施 | | |
1 | 污水处理站150 m 3 /d | 座 | 1 |
2 | 污水处理站950 m 3 /d | 座 | 2 |
3 | 污水收集池 | 座 | 113 |
(略)。
2.4采购内容
北京(略)
项目合作期限:
15年,其中建设期1年。
项目(略)
大兴区礼贤镇
运作模式:笔笔笔模式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合格供应商条件,并满足适用的中国法律、法规、规章、地方法规和政府部门颁布的其他适用强制性要求(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要满足此要求)。
本级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公司(符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对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摆2015闭42号文件规定的除外)不得作为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要满足此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以下条件:3.1法律要求(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要满足此要求)
a) 申请人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公司法人。
b) 在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前3年内,申请人没有发生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在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前3年内,申请人没有因为任何直接由于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过失或疏忽,而在任何大型合同中严重违约、被逐出现场或被解除协议。
c) 申请人不是无力清偿债务者、没有处于受监管或被接管、清算的状态、没有破产或停业整顿,其业务没有处于被法院采取强制措施或管制的状态,其经营活动没有被中止,并且没有因上述事件而成为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的对象。
d) 在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前3年内,申请人及申请人的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曾发生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和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所述的不良行为,包括没有编制虚假财务报表、提供虚假财务信息、就公司基本情况作虚假陈述等情况,且没有为获取某项合同而支付不正当费用或行贿等行为。
3.2施工资质要求
本项目对资格预审申请人的施工资质要求包括(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中至少有一方需要满足此要求):
a) 申请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b)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c) 拟派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
3.3财务实力
本项目对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财务实力要求包括:
(略)的融资能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授信额度、贷款意向书等)(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按联合体各成员单位之和确定)。
3.4资质要求
本项目对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资质要求包括: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须具有类似项目的实施经验,近叁年业绩优良,具备类似工程在设备、人员、资金和质量保证、管理体系等方面有圆满完成本工程能力的充足有效的证明材料。
3.5业绩经验
资格预审申请人近五年内拥有总处理量5000立方米/日处理规模或以上的污水处理厂的投资、建设、运营管理和管网工程的投资、建设、运营管理的国内类似项目业绩(要求单个项目至少拥有投资、建设及运营管理叁种模式中的两种),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业绩按联合体各成员单位之和确定)。
3.6联合体
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申请,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a)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其他成员的权利义务、出资额或出资比例;
b)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c) 联合体组成后不得再发生变化;
d) 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二家;
e) 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联合体成员负责资格预审申请、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联合体牵头人在项目公司中股权比例不得低于51%;
f) 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资格预审、投标、中标与组建项目公司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g) 通过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其各方组成结构、职责及出资比例,以及财务能力、信誉情况等资格条件不得改变。
4. 资格预审办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限定通过资格预审的合格社会资本额数量为五家(含)以内资格审查办法为综合评分法:由评审小组按综合得分由高(略)人邀请参加下一阶段招标投标活动。
通过符合性审查的申请人为叁家(含)以上且五家(含)以内的,均通过资格预审,不再进行综合实力评分。
通过符合性审查的申请人数量超过五家的,审查委员会依据评分标准进行综合实力评分,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并选择综合得分排名前五的申请人通过资格预审。各评分因素得分以审查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该平均值以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计算各评分因素得分和申请人总得分时均保留2位小数,第3位四舍五入。
5.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申请人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于2017年12月18日至2017年12月22日,每日9:00-11:30和13:30-16:00(北京时间,下同),在(略)(北京(略)(略),售后不退。
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a)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已换发加载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除外)、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如已换发加载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的除外),并提供以上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b) 联合体意向书原件,并加盖联合体各单位公章(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后,联合体的组成不得再发生变化);
c) 授权代表授权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需携带备查;
d) 公司章程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e) 联合体申请本项目资格预审的,上述第a)、d)项,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6.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提交
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月9日09时30分。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略)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略)上发布。
8. 联系方式(略)
地 址:北京(略)
邮 编:102604
(略)
电 话:(略)
传 真:/
电子(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址:北京(略)
(略)
(略)
(略)
传真:(略)-8682
电子(略)
2017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