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北京至沉阳铁路客运专线工程京冀段“四电”系统集成相关工程物资设备竞谈公告
竞谈编号:厂骋厂闯厂闯闯-窜骋-01
1.采购条件本采购项目新建北京至沉阳铁路客运专线工程京冀段“四电”系统集成相关工程,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对于新建北京至沈阳铁路客运专线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发改基础[2009]2766号)、中国铁路总公司以《中国铁路总公司 北京市人民政府 河北省人民政府 辽宁省人民政府对于新建北京至沈阳铁路客运专线承德南(不含)以西至星火站段站前工程及全线站后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总鉴函〔2015〕335号)批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略),建设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为(略)。本项目现已具备采购条件,进行公开挂网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项目概况:京沈客专京冀段四电集成及相关工程范围:自星火站起,至京沈客专京冀公司与辽宁公司分界(DK283+961)止,包括星火枢纽、动车走行线、东北环改造、到达疏解线、星火动车所、京沈正线DK12+200至DK283+961四电及相关工程。
2、本次四电集成及相关工程由京沈客专京冀有限公司和北京铁路局站房工程建设指挥部管理。其中北京铁路局站房工程建设指挥部管理范围为:京沈正线星火枢纽~ DK18+080、动车走行线(设计起点—DCDK5+100)、东北环改造、(略)置、施工、系统集成及相关专业接入北京局既有系统等结合工程、配合联调联试和试运行等。
工期计划目标:
计划总工期 33.7 个月
计划开工日期 2017年3月10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19年12月31日
2、采购内容:详见附件1《物资包件划分一览表》。
3.竞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采购要求竞标人资格基本要求: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
3.1.2、竞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1.3、竞标物资的生产公司须具有有效的滨厂翱9000体系认证证书;
3.1.4、竞标人应提供2014至201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新注册的公司不需提供);
3.1.5、竞标人和竞标物资生产公司应提供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1.6、竞标物资如属于国家颁发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应提供《全国工业产物生产许可证》;如属于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的,应提供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
3.1.7、竞标人不得存在的以下情形
①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铁路总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
②竞标物资被中国铁路总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③自竞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1年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的;
④被列入中国铁建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不合格供应商目录或被限期参加竞标的。
3.1.8、同一包件内不允许竞标物资生产公司及其代理商同时参加竞标,且允许代理商竞标的包件同一竞标物资只允许授权唯一竞标人。
3.2、本次采购对竞标人专项资格要求和业绩要求见附件一:物资设备包件划分一览表。
3.3、本次采购对竞标人的其他要求参见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书”。不排除因“3.1本次采购要求竞标人资格基本要求”和“3.2本次采购对竞标人专项资格要求和业绩要求”不具体给竞标人带来的竞标风险。
3.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竞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竞标。
3.5、竞标公司所投物资不能存在第三方权益争议。
3.6、本次采购物资一包一投。
3.7、本次采购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4.采购文件的获取4.1请竞标人于2017年 12月16 日 00:00 至 2017年12月19日 17:00,将填写完整的《竞标申请表》(附件二)加盖公章后扫描发送到(略) 。
5.竞标文件的递交5.1竞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 2017年12月22日 09:30 至 2017年12月22日 10:00 ,递交竞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2017年12月22日10:00。
递交方式及(略)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采购与采购网(略)上发布。
7.联系方式7.1(略)
7.2各采购人联系方式:
京沉河北段:
地址:承德(略)
商务(略)
联系(略)
京沉客专星火枢纽、北京段:
地址:北京(略)
商务(略)
联系(略)
2017年12月15日
附件1:物资设备包件划分一览表 | | | |
物资序号 | 物资类别 | 物资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资格条件 | 收货人 | 交货状态 | 交货期 |
XH-08-01 | XH-08 信号集中监测系统 | 信号集中监测车间设备(含长线驱动) | | 套 | 1 | (略); 2、竞标物资须具有中铁检验认证中心颁发的CRCC认证证书,并具有有效的2014年以来国家铁路产物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原铁道部产物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产物质量检验报告; 3、竞标物资须具有铁路客运专线成功运营一年及以上业绩,须提供相应供货合同(附合同清单)和铁路局(公司)电务处的运行证明; 4、不接受代理商和联合体竞标。 | 京沉星火枢纽、北京段、河北段 | 验收合格、车板交货 | 河北段2017/12/31北京段、星火枢纽2018年 |
XH-08-02 | 中继站集中监测分机设备 | | 站 | 6 |
XH-08-03 | 车站集中监测分机设备 25组道岔 | | 站 | 4 |
XH-08-04 | 车站集中监测分机设备 45组道岔 | | 站 | 1 |
XH-08-05 | 车间集中监测分机设备终端 | | 套 | 7 |
XH-08-06 | 车站集中监测分机设备≥100组道岔 | | 站 | 1 |
XH-08-07 | 车站集中监测分机设备 70组道岔 | | 站 | 1 |
XH-08-08 | 电务段集中监测总机设备改造 | | 套 | 2 |
说明:1、本清单中的到站价格包含货物到达买方指定运达目的地的包装、运费、保险、装卸以及伴随服务的所有费用。
2、供货时间和数量以买方供货通知为准。
3、以上所有物资设备规格型号和数量仅供参考,最终结算数量按照实际交付合格数量结算。
附件2
竞标申请表
申请单位 | |
竞标项目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 采购编号 | |
竞标(略) | 竞标内容 | |
联系(略) | 法人委托人 | |
传真(略) | 邮箱 | |
单位地址 | |
申请竞标范围:(注明拟竞标段/包件) 申请单位(章)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