轨道交通16号线二期北安河车辆段代征范围腾退—评估项目精品熟人妻一区二区三区四区不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轨道交通16号线二期北安河车辆段代征范围腾退—评估项目,招标人为(略),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的建设(略)
2.2本招标项目的四至范围:东至规划军温路东红线,西至规划北安河车辆段一路西红线、规划安阳西路东红线,南至北安河车辆段南街南红线,北至规划北安河车辆段一街北红线、北清路。
2.3招标范围:轨道交通16号线二期北安河车辆段代征范围内的腾退补偿标的进行评估及相关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实体,且具备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且处于正常开业状态;
3.2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地产估价机构、价格评估机构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备案证书,且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资金、技术能力、设备能力和人员;
3.3投标申请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没有处于破产状态;
3.4投标申请人的投标资格未被取消,
投标人最近叁年内(2015年12月1日至2018年11月30日)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行为,且无因违规操作而导致集体上访行为;3.5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房地产估价师资格3.6不接受投标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本项目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18年12月7日09时30分至2018年12月11日16时00分,(略)。
本项目不接受(略)
(1)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公司资质等级证书副本或备案证书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公司税务登记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5)
拟派项目负责人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6)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此授权书为报名人员的授权书。
注:①以上要求提供的资料复印件均应加盖公章;②已办理叁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公司只需提供营业执照证明资料,不需再次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③如投标申请人为非在京公司则上述资料原件可以不提供第2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略)的投标人,请在接(略)买招标文件。
6. 联系方式
日期:2018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