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招标人批准建设采购。(略)(以下称“招标代理”)受(略)(以下称“招标人”)委托,对本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并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因本项目第一次招标,潜在投标人不足叁家,现对该项目进行重新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人需求油品研究中心冰点测试仪1套。
2.2 招标编号:2015-184L(略)
2.3招标设备技术要求:
(1)仪器需符合标准:*标准测试方法 ASTM D7153, IP529, DEF STAN 91-91 关联标准 ASTM D2386, IP 16, ISO 3013, JIS K2276
(2)*测试原理 :要求采用激光源持续照射航煤样品,通过2个偏振滤波器和光学传感器监控结晶和不透明度检测信号,以观察样品形成固态烃类结晶(冷却过程)和融化消失(升温过程)。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1)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全国公司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公示信息截图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17年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年度审计报告 (须盖有审计单位公章,并且包括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两部分的完整报告);或开户银行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及单位盖章的财务报表。
(3)投标人须提供至少3年的销售业绩证明,合同金额不得低于50万(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包括合同复印件等);
(4)投标人近叁年(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没有发生过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问题,无不良信用记录,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3.2 所投设备的制造商和代理商均可参与投标,如是代理商投标,需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参选人,都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投标者,请于2018年12月 4 日 至 12月 11日,每日上午 0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北京(略)(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参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2月 25 日上午09:00时,递交(略)
5.2 逾期送达的参选文件,招标机构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 北京(略)
(略)
(略)
传 真: (略)
电子(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