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略)住总地产大厦承租办公区装修项目已由(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略),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比选人为(略)。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造价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比选。
2. 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建设(略)
(略))。
2.3比选范围:(略)住总地产大厦承租办公区装修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造价服务,其中实施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指工程量清单编制开始到工程结算的全部造价咨询服务,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工程量清单和控制价编制;(2) 投标报价复核;(3)洽商变更审核;(4)预算、结算审核;(5)计量支付审核;(6) 竣工决算编制;(7)比选人委托的项目相关咨询业务,如造价估算等。
2.4服务期限:本合同的期限自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至(略)住总地产大厦承租办公区装修项目结算完成。
(略)。
3. 参选人资格要求
3.1参选人资格要求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乙级资质;
(略)以上(含)以上的全过程跟踪审计或工程结算审核业绩。[业绩需提供合同(至少应包括合同首尾页,项目范围和内容,双方签字页)或审核报告(审核报告具备定案表)] ;
(4)项目负责人资格:需要具备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15年及以上;
(5)本项目其余造价咨询人员须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或提供可证明相关从业经验的证明材料 (须提供造价员资格证书);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 2015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审计报告(须盖有审计单位公章,并且包括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两部分的完整报告);
(7)2014年1月1日至参选截止时间没有在合同履约方面介入诉讼案件并败诉、无行政处罚、安全质量责任事故。信誉情况说明须出具加盖参选人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4. 参选报名
凡有意参加参选者,请于2017年2月22日至2017年2月24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2时至4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北京(略)
5.
比选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7年2月22日至2017年2月24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2时至4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北京(略)
(略),售后不退。
6. 参选文件的递交
6.1 参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参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 3 月 3 日9时30分,地点为北京(略)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同时在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比 选 人:(略)
地 址:北京(略)
(略)
(略)
比选代理机构:(略)
地 址:北京(略)
(略)
(略)
贰-尘补颈濒:(略)
2017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