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略)庆亚大厦空调冷水机组更新工程,项目业主为(略),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本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本招标项目名称(略)庆亚大厦空调冷水机组更新工程
(略))
2.3 建设地点 北京(略)
2.4 计划供货周期 60 日历天,计划安装工期15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
2.5.1拆除工程:彩钢机房、混凝土构件、基础、门窗、配电箱、冷水机组、管道、电缆拆除等。
2.5.2新建土建工程:新建钢筋混凝土、钢结构、彩钢屋面、墙面、雨棚、门窗等。
2.5.3新建装饰工程:地面、踢脚线、排水沟、机房屋面防水新作等。
2.5.4新建安装工程:包含冷却塔、机组、管道、阀部件、配电箱、电线电缆、灯具及消防部分设备供货安装等。
2.6 品牌要求麦克维尔、约克等同档次品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近三年内(2014年01月06日至2017年01月05日)办公楼空调冷水机组供货、安装及机房工程;近三年内(2014年01月06日至2017年01月05日)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供货及安装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 二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人拟供货设备必须能够满足本次招标的技术要求。
3.2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申请。
3.4 本次招标 接受 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 资格审查方法本次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 。
5. 投标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1月05日至2017年 01月09日,每日上午9 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北京(略)
1、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2、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叁证合一无须提供)
3、公司税务登记证书;(叁证合一无须提供)
4、公司资质;
5、安全生产许可证;
6、经办人报名的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并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及经办人社保证明原件;
法定代表人报名的须携带:法人身份证明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
7、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委托书(代理商提供);产物检测报告(制造商及代理商提供);
注:以上资料原件现场核验完成当时返还,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招标人留存。
6. 招标文件的获取6.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计划于2017年01月05日至2017年 01月 09日,每日上午 时至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在北京(略)(略)。
7. 投标文件的递交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01月25日09时30分,地点为北京(略)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联系方式(略)
地 址:北京(略)
(略)
(略)
(略)
传 真: 传 真: (略)
电子(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