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速滑馆项目前期法律咨询服务
比选公告
1.
比选条件
我司(略)
受政府委托作为国家速滑馆项目
代业主开展前期工作。现通过比选方式选择和确定项目前期法律咨询服务的
的中选人,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前期招标代理服务的比选。
2.
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工程地址:北京(略)
项目概况:国家速滑馆是北京2022
年冬奥会的标志性场馆,是北京市第一座即能举办国际顶级滑冰赛事、又能对公众开放的、一年四季不间断运营的冰上场馆,国家速滑馆是国际奥林匹克运动、特别是冬季项目在中国广泛开展、推动中国“叁亿人上冰雪”计划实施的里程碑建筑。地上建筑面积约为8
万平方米。
比选工作内容:本次比选工作内容包括(略)
(1
)在项目笔笔笔
方案设计、招标、合同体系签订、项目公司成立全过程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2
) 在项目前期勘察、规划设计、报批报建等事项的招标及合同签订过程中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3
)在项目公司组建过程中提供法律服务。
(4
)在比选人与后期成立的项目公司就前期已签订的合同换签过程中提供法律服务。
3.
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为注册在北京的中国律师事务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叁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近叁年应主持过1
个以上体育场馆或公建项目或类似项目的法律服务工作。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比选申请。
4.
比选控制价
比选控制价,本次比选工作内容的咨询服务费用控制总价为 50(略),比选人将不会接受超过本项目控制总价的比选申请。
5.
比选文件的获取
请于
2016
年 12
月2
日至2016
年12
月6
日 上午 9
时至
11:30
时,下午13:00
时至 17:00
时
(
北京时间),凭比选申请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文件,在北京(略)
座15
层 领取比选文件。
特别提醒申请人,报名时需持保密承诺书(格式附后)。
6.
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
年 12
月 12
日 14
时00
分
,地点为北京(略)
座15
层
。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8.
联系方式
(略)
电
话: (略)-7007
传
真:
6657 3398
保密承诺函
致:(略)
【
】(下称“我单位”)承诺在参与国家速滑馆项目(下称“本项目”)比选工作过程中,严守保密信息,承担保密义务:
1
、我单位承诺比选文件中的信息仅限用于本项目的比选,未得到贵公司的事先书面允许,我单位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直接或者间接将贵公司提供的任何保密信息用于本项目之外的目的。
2
、我单位承诺对项目信息予以严格保密,并应尽可能缩小知悉、了解保密信息的雇员和中介机构的范围,除确须获知保密信息的雇员和中介机构外,不得向其他雇员和机构披露保密信息,也不得不正当使用该等保密信息。
3
、我单位承诺本着谨慎、诚实的原则,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保管所知悉的保密信息。我单位将以对待自身所有的保密信息资料所应尽到的谨慎程度,采取一切必要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建立严格的内部保密制度)保存并保护贵公司提供的保密信息。
4
、我单位承诺在向确须获知保密信息的雇员和中介机构进行披露时,应向其披露本函的存在并要求其承担同等保密义务。我单位为接收保密信息的雇员和中介机构违反保密义务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5
、我单位承诺永久对贵公司向我单位披露的相关保密信息负有保密义务,直至该保密信息非因我单位违反本承诺函项下保密义务的原因成为公开信息之日止。我单位确知,无论贵公司最终是否与我单位就本项目签署书面委托协议或服务协议,我单位在本承诺函项下的保密义务不受影响。
6
、本承诺函经我单位签署后生效,并及于本承诺函生效之前我单位已经获得的信息(如有)。除非本承诺函另有约定,我单位在本承诺函项下的保密义务不附带任何条件且不可撤销。未经贵公司书面同意,本部门函项下的所有权利义务不得转让。
比 选 申 请 人:
(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