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行李传送车采购项目精品熟人妻一区二区三区四区不卡
(略)受(略)的委托,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略)行李传送车采购项目的投标。
1.项目名称:(略)行李传送车采购项目
2.招标范围:包括招标货物的设计、制造、供应、包装、运输、装卸、指导安装调试、配合验收等,详见本招标文件其它部分。本次招标货物共一包,不拆分,投标人应提供所有招标货物,否则,将导致废标。
3.招标形式:公开招标。
4.资金来源:自筹,且资金已经到位。
5.合格的投标人:
以下各项要求是作为衡量投标人是否合格的必要条件,其中任何一项不满足,其投标将被拒绝。
5.1. 投标人必须具备的合格条件:
5.1.1 须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其营业范围符合本次招标货物要求的范围。并依法取得公司法人资格,合法存续、独立法人,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5.1.2投标人所投设备须具有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民用机场专用设备使用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民用机场专用设备审定合格证》或者在中国民用航空局公布的检验合格的机场设备通告内。
5.1.3 投标人须提供所投设备制造商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5.1.4 须具有行李传送车同类产物的供货合同。
5.1.5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5.1.6 近三年(2014年11月起至今)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不良状态。
5.1.7 近三年(2014年11月起至今)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产物质量问题。
5.1.8. 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1.9 经销商、代理商应出具制造厂商针对本产物的唯一授权委托书。
5.1.10 同一品牌制造商和代理商不能同时参与同一项目投标。
6. 报名需携带以下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6.1 公司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6.2 提供《民用机场专用设备使用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民用机场专用设备审定合格证》或者在中国民用航空局公布的检验合格的机场设备通告内;
6.3 提供所投设备制造商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6.4 提供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6.5 提供行李传送车同类产物的供货合同一份 ;
6.6 近三年(2014年11月起至今)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不良状态的相关承诺;
6.7 近三年(2014年11月起至今)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产物质量问题的相关承诺;
6.8 经销商、代理商应出具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委托书原件(如需要);
6.9 报名人员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
7. 报名时间及(略)
7.1 报名时间:2017年11月13日至2107年11月17日(上午09:00-11:00,下午14:00-16:00)
7.2地址:北京(略)
8.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报名合格后方可获取招标文件):
8.1 报名时间:2017年11月13日至2107年11月17日(上午09:00-11:00,下午14:00-16:00)
8.2地址:北京(略)
9.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北京(略)
(略)
联系(略)
传 真:86-10-(略)
电子(略)
招 标 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2017年 11 月13 日